首頁 > 學生手冊> 機械系學生共同事項 返回首頁連絡我們

  1. 獎學金資訊及申請作業(含系友會急難救助金)
  2. 軍訓預官
  3. 宿舍申請
  4. 助教申請作業規定
  5. 申訴及建議管道
  6. 機械系BBS站
  7. 實驗室安全規則
  8. 停車證
  9. 計算機室帳號申請(含本系計算機室資源)
  10. 轉系辦法及轉學辦法
  11. 雙學位及輔系
  12. 書卷獎
  13. 借書證(工圖、總圖、研圖)
  14. 游泳證



 宿舍申請

  • 錄自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
第七條  

本校學生申請住宿,應於規定期間內,依左列各款向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並繳交或繳驗規定證件:

一、新申請者:

  1. 貼妥一吋正面半身相片二張之住宿申請書及住宿契約書。
  2. 學生證:但大學部及研究所一年級之本地學生則為錄取通知書,僑生為分發書, 外籍生為入學通知書。
  3. 國民身份證、但僑生及外籍生則為護照。
  4. 第八條所列之資格文件。
二、續申請者:
  1. 住宿證。
  2. 身份證。
曾經設籍於台北縣市、基隆市或新換發國民身份證未滿一年之申請住宿者應檢具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
第八條   生活輔導組受理前條住宿之申請後,得按大學部一年級、二年級以上、研究所及夜間部學生之指定宿舍,依下列各款順序分配宿舍;床位不足,則依抽籤順序分配之:
一、殘障學生。
二、離島及山地學生。
三、外籍生及僑生就讀本校第一年者。
四、醫學系公費生具本項第五款資格就讀本校第一年者。
五、家住台北縣市、基隆市以外之學生(包括父母)。
六、有事實足證有特殊需要之學生(含台北縣市、基隆市)。
自願退宿後再為住宿申請者,不適用前項各款分配順序之規定。
經證實感染後天免疫不全症候群(帶原及發病)者,不得為住宿之申請;但學校應予以適當之輔導安置。TOP
 助教申請作業規定
  • 資格:
    • 大學畢業成績本校75分以上;外校80分以上;研究所畢業。
  • 申請辦法:
    • 繳納下列證件:畢證書影印本、畢業成績單、公務人員履歷表表格由本校提供)、退伍證書影本或足以證明退伍日期之證件。
    • 向系辦申請。 TOP
 申訴及建議管道

台大機械系BBS進站留言:

    1. 請善加利用BBS做為溝通橋樑進行資訊之交流。
    2. 禁止以BBS做為漫罵批評的工具。
    3. 對本系行政或教授個人若有任何批評與建議,請E-mail至 [email protected],主任或副主任將於處理後答覆。 TOP
 汽車停車證及管理辦法

校總區內之建教合作單位及專案研究計畫聘僱之專任人員,得比照本校教職 員工辦理,惟須經一級單位主管同意,送總務長核准後始得辦理。

  殘障學生適用之汽車通行證:殘障學生領有殘障手冊經常乘用自用汽車進入校園者,須繳驗本人駕駛執照及行車執照辦理。

  學生汽車停車證:分大學部、碩士班及博士班限量發給,於註冊期間憑學生本人駕駛執照及行車執照辦理登記。統一辦理抽籤,中籤後於一週內辦理。另該辦法中亦規定配住本校宿舍之學生不得辦理。

  計次票通行證:本校兼任教師、教職員工或殘障學生得憑證件請領計次通行證。一般學生不得辦理。

  臨時通行證:來賓洽公,車輛進出校園時,必須以駕駛執照或行車證照換取臨時通行證。一般學生不得辦理。

  駐警隊指出,該辦法中須注意的是同學辦理停車證後,上班時間,亦即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內,學生車輛亦不得進入校園,若同學於此段時間之外將車輛駛入校園,至上述時段內仍應將車輛駛離。

  另現行汽車通行證及停車證以月為單位,六個月為一期,每月收費三百元, 中途退證者,繳回通行證或停車證後以次月月份為退款單位。計次票通行證或停車證後以次月月份為退款計算單位。

  另駐校警衛隊緊急聯絡電話為 363-0998,特此更正。 TOP
 輔系

輔系名額:十名
輔系標準與條件:
一、申請本系為輔系學生必須修畢微積分(甲)及普通物理學(甲)且該二科成績均需達七十分以上。
二、申請學生人數超過十名時,以前項二科平均成績擇優核定,如最後一名平均成績達兩人以上時,以微積分(甲)成績較優者為優先。
輔系課程:
一、必選課程(4學分) 學分數
  工場實習(一)(二)
  機械工程實驗(一)(二)
二、就下列課程任選16(含)學分以上  
  應用力學(上)(下)
  工程圖學(上)(下)
  熱力學(上)(下)
  工程數學(上)(下)
  機械材料
  機動學
  機械製造
  材料力學
  機械設計原理(上)(下)
  流體力學(一)
  自動控制(一)
  熱傳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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